鎢鉬稀土等礦産資源深化管理改革意見
2023年4月12日,自然資源部發布了《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産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意見的公告,旨在加强重要能源礦産資源國內勘探開發和增儲上産等决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值得一提的是,該《意見》涉及鎢鉬稀土礦産資源。 鎢鉬稀土等礦産資源深化管理改革意見公告 《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産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徵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 除協議出讓等特殊情形外,其他礦業權以招標、拍賣、挂牌方式公開競爭出讓,按照《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規〔2023〕1號)執行。 二、嚴格控制礦業權協議出讓 稀土、放射性礦産勘查開采項目或國務院批准的重點建設項目,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協議方式向特定主體出讓礦業權。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協議出讓礦業權須報請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同意,自然資源部協議出讓礦業權應先徵求省級人民政府意見。 三、積極推進“淨礦”出讓 實行砂石土采礦權“淨礦”出讓,積極推進其他礦種的“淨礦”出讓。加强礦業權出讓前期準備工作,優化礦業權出讓流程,提高服務效率。 四、實行同一礦種探礦權采礦權出讓登記同級管理 然資源部負責石油、烴類天然氣、葉岩氣、天然氣水合物、放射性礦産、鎢、稀土、錫、銻、鉬、鈷、鋰、鉀鹽、晶質石墨14種戰略性礦産的礦業權出讓、登記;其他戰略性礦産通過礦産資源規劃管控,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礦業權出讓、登記。其餘礦種由省級及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礦産資源圖片 五、開放油氣勘查開采市場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册,淨資産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的內外資公司,均有資格按規定取得油氣礦業權。 六、實行油氣探采合一制度 油氣探礦權人發現可供開采的油氣資源,完成試油(氣)作業後决定繼續開采的,在30日內向有登記權限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探采合一計劃表即可進行開采。 七、調整探礦權期限 探礦權新立、延續及保留登記期限均爲5年。申請探礦權延續登記時應扣减勘查許可證載明面積的20%(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勘查除外)。 八、執行新的礦産資源儲量分類 礦産資源管理和規劃、政策制定,礦産資源勘查、開采,資源儲量估算、評價,礦産資源統計和發布,及相關技術標準制定,應執行《固體礦産資源儲量分類》(GB/T 17766-2020)、《油氣礦産資源儲量分類》(GB/T 194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