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生效:限制鎵、鍺相關物項出口
據中鎢在綫瞭解,2023年7月4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顯示,鎵相關物項有8個,分別是金屬鎵(單質),氮化鎵,氧化鎵,磷化鎵,砷化鎵,銦鎵砷,硒化鎵和銻化鎵;鍺相關物項有6個,分別是金屬鍺、區熔鍺錠、磷鍺鋅、鍺外延生長襯底、二氧化鍺和四氯化鍺;該出口管制將于8月1日生效。 關于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鎵和鍺均是一種重要的戰略資源,是一種優質的半導體材料,是一種稀有金屬元素,廣泛應用于電子、光電、磁學、光學、化學、生物醫學等領域。具體來說,鎵和鍺均可以用來製作各種晶體管、計算機芯片、激光器、夜視鏡、二極管、電子器件、太陽能電池、顯示屏等。 金屬鎵圖片 據中鎢智造查閱相關資料,中國不僅是世界上鎵、鍺資源的儲量大國,也是這兩種資源的生産大國。目前,鎵的世界總儲量約爲23萬噸,中國的鎵金屬儲量居世界第一,約占總儲量的80%-85%;在過去的一年中,全球鎵的産量約300噸,其中我國的産量高達290噸,約占總産量96.67%。美國地質調查局(USGS)的數據顯示,全球已探明的鍺資源儲量約8600噸,其中,中國的鍺儲量爲3500噸,占全球的41%,位居第二;從全球産量分布來看,中國供給了世界71%的鍺産品,是全球最大的鍺生産國和出口國。 金屬鍺圖片 因而,爲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我國將從2023年8月1日起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 公告稱,出口經營者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出口許可手續,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填寫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申請表幷提交下列文件:出口合同、協議的原件或者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掃描件;擬出口物項的技術說明或者檢測報告;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進口商和最終用戶情况介紹;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管理人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商務部應當自收到出口申請文件之日起進行審查,或者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幷在法定時限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許可的决定;對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的公告所列物項的出口,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報國務院批准。 經審查准予許可的,由商務部頒發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件。出口經營者應當向海關出具出口許可證件,依照《海關法》的規定辦理海關手續,幷接受海關監管。海關憑商務部簽發的出口許可證件辦理驗放手續。 公告强調,出口經營者未經許可出口、超出許可範圍出口或有其他違法情形的,由商務部或者海關等...